为做好必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原则
1.学院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程序、申报条件、选拔办法、选拔结果等均予以公开。
2.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同时要综合考察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教师代表、教学秘书、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具体工作,具体如下:
组 长:沙 鹏 甘培忠
副组长:吴双全 贺军文
成 员:陈 航 杨雅妮 陈国文 康建胜 杨彦虎 张航涛 李 川
三、推荐类别及名额
(一)普通推免计划。学校分配给我院2021年推免生普通名额共10个,不分专业型和学术型。法学、知识产权专业的推免生普通名额分别按照专业人数比例、班级综合成绩、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综合考虑确定,法学专业推免生普通名额为6个,知识产权专业推免生普通名额为4个。
(二)优秀导师专项计划。学校分配给我院2021年1个“优秀导师计划”名额。
(三)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计划。2021年全校“创新人才推免专项”名额共60人,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经学院审核鉴定,由教务处统一负责遴选。
(四)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2021年全校“研究生支教计划”名额共16个,由校团委统一负责遴选。
(五)推免辅导员专项计划。2021年全校“推免辅导员计划”名额共8个,由校学工处统一负责遴选。
四、总体申报条件
1.普通推免计划、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辅导员专项计划的被推荐者应为我院2017级本科在校生,优秀导师专项计划被推荐者的范围为全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被推荐者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形,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学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3.被推荐者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但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不受此限。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者在托福、雅思等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学生在推免计划报名时,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确定其中一个推免计划,如被其中一个计划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计划自动作废。
五、普通计划人选选拔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总体申报条件;
2.大学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专业班级学生排名前35%(含)。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申请表》,并附相关科研成果与潜质、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材料。
(二)选拔办法
1.确定推荐人选的原则
推荐人选资格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原则予以确定,其中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首先,对各班级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位于本班级前35%(含)的学生获得报名资格。对所有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
2.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总成绩 = 前三学年学业成绩*75%+综合评价成绩*25%
前三学年学业成绩 =大一学年学业成绩×30%+大二学年学业成绩×35%+大三学年学业成绩×35%。
综合评价成绩根据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科研成果与潜质、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由学院鉴定审核并评分,得出综合评价得分。
(三)拟推荐人选公示
学院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后,在学院网站或易于师生查看、监督的场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四)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的,应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而后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但不能突破总体申报条件的资格限定。
六、“优秀导师计划”专项人选选拔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总体申报条件;
2.大学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专业班级学生排名前50%(含)。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2021年优秀导师人才培养项目推免生申请表》,并附相关科研成果与潜质、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材料。
(二)选拔办法
学院按照普通计划推免生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学生的专业水平、学术潜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考核,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拟推荐人选公示
学院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后,在学院网站或易于师生查看、监督的场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四)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的,应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而后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但不能突破总体申报条件的资格限定。
七、创新人才推免专项人选选拔办法
(一)选拔条件
1.符合总体申报条件;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本人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
(二)提交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一份;
2.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3.班级排名证明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4.学院年级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出具的个人写实材料;
5.提交为本人授过课或熟悉本人情况的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署名推荐信各一份(其中1名应为接收导师);
6.《兰州大学2021年“创新人才校内推免”计划学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7.用以证明自己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科研创新成果、发表的论文(含在公共平台在线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获奖证书等原件(获奖时间和论文发表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以上提交材料经学院审核鉴定,按照学院综合评价评分细则对学生情况进行评分(每项均为100分制)。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七、材料提交时间
申请“优秀导师计划”的学生,最迟须于2020年9月27日下午17点之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城关校区齐云楼1610李川老师处,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辅导员专项计划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普通计划或“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最迟须于2020年9月27日17点之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城关校区齐云楼1628张航涛老师处,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报送材料。学校将于9月30日对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同时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教务处网页适时发布。参与答辩学生须本人在9月28日16:00前将答辩所需的PPT发送至jxk@lzu.edu.cn。面对面交流顺序由教务处随机确定并在面对面交流前通知学生。面对面交流分个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学生采用PPT向专家组重点介绍本人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培养潜质,列举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事实依据,如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科研训练情况等。每位学生汇报时间为5分钟,专家组提问时间为2分钟。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学术专长的学生,由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情况进行评分,依据“创新人才推免”计划评价指标体系各模块权重比例形成总成绩得分(其中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分值按照教务处专家审核小组评分计算,其他指标得分按照学院评分计算),按文、理、医、高水平运动队分别进行排名确定拟推免名单并进行公示。
八、其它事项
其他有关推荐免试类型的具体办法,按照相关单位公布的选拔方案执行。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于10月8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联系电话:学院本科教学秘书 张航涛 0931-8913730
学院本科辅导员 李 川 0931-8913727
监督电话:学院纪检委员 贺军文 0931-8915329
必威
2020年9月26日
附件1:普通推免计划评价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