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缓考工作的通知》,为保障2019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学院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补、缓考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补、缓考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等。
组长:沙鹏
副组长:吴双全 贺军文
成员:张航涛 张雅宁 李川
二、时间安排
(一)本科生第17周结课,第18、19周进行考试(2019级本科生第18周结课,第19周进行考试)。
考试时段为:
第一场:08:30—10:30
第二场:11:00—13:00
第三场:13:30—15:30
第四场:16:00—18:00
(二)补、缓考安排
公共课必修课补、缓考时间:2020年2月8日(周六)——2月9日(周日)进行。
公共课补缓考场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于2020年2月5日(周三)在教务处主页发布。
专业课补、缓考时间:2020年2月10日——2月14日之间(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专业课补、缓考场次安排:开学第一周确定后通知班级学委。
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按时返校并参加补、缓考。
补考结束后,五日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三、工作部署和要求
(一)要重视考试组织工作,加强考试纪律宣讲,规范考务工作,端正考风,明确职责。
(二)重视监考工作,充实监考力量。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少于2人,80人以上考场不少于3人。
(三)监考教师应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如下:
(1)组织学生按排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更换考场。
(2)考前宣读或再次强调考场纪律,明确考试要求,做好考生座位清理工作,重点加强手机管控,确保考生手机、复习资料、书包等物品在指定位置存放,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3)组织考生在签名表上现场签名并做好考场记录。
(4)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缺考和违纪情况,并在试卷卷头位置标明“缺考”“违纪”字样。缺考试卷须填写“姓名、专业、校园卡号”后与参考考生考卷一并装订。考生违纪材料要连同学院处理意见一并交送教务处存档。
(四)教师命题严格执行《兰州大学关于命题、考试及成绩归档的若干规定(试行)》相关要求,注重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命题质量。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格管理试卷的印刷、装订、封装等工作环节,严防试题泄密。应每门课程考试命题须同时提供难易度、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 A、B卷的试题应避免重复。
考试前按相关要求准备好试卷、答题纸、签到表、考场记录表等考务材料,按时带入考场。
(五)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教师要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工作,教学秘书应做好各项辅助工作,并及时统计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
(六)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周五前交回下列归档材料:
(1)已排序学生答题纸
(2)试卷AB卷及答案
(3)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
(4)纸质版成绩表、考生签名表、考场记录表
四、其他安排
(一)依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2019级起“学生无故不参加选修课程学习或考核者,不得申请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必修课必须重修,选修课可以根据教学计划要求重修或选修其他课程取得学分;凡缺考或作弊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
自2019级本科生起不再设补考,学院组织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二)期末考试期间,考务办公室分别设在榆中校区天山堂A区6楼教师休息室、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705室。
(三)考试周内,即第18周周一、周二、周四、周五(2019年12月30日、31日、2020年1月2、3日),第19周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2020年1月6日、7日、8日、9日、10日)考试当天,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发车路线与原班次相同):
1.一分部→榆中校区天山堂:12:00,14:30;
2.榆中校区天山堂→一分部:11:00,13:30,16:00。
(四)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及信箱:
榆中校区:
教务处,5292122,yzjxk@lzu.edu.cn。
城关校区东区:
教务处,8912031,jxk@lzu.edu.cn;
医学院教育教学部,8915204,yxyjwk@lzu.edu.cn。
本科教学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2019秋学院期末考试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