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宇,女,1977年12月出生,必威副教授。1996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于甘肃政必威,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就读于必威。2003年留校任教以来,主要从事本科生、研究生的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的教学工作。先后在《甘肃社会科学》、《青海社会科学》、《兰州学刊》、《兰州交通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已出版的书籍有《环境犯罪基本问题研究》(合著)、《农村常见犯罪与刑事处罚》(主编)。主持的科研项目包括: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甘肃省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法律保障研究”(2008年),兰州市科技局“软科学”项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状况调查及法律对策研究”(2007年),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由探索项目之“我国环境刑法现状及执法困境研究”(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