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前补、缓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分析与归档工作的通知》,为保障2020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学院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缓考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等。
组长:沙鹏 甘培忠
副组长:吴双全 贺军文
成员:张航涛 张雅宁 李川 张兆翠
二、时间安排
(一)18、19级本科生课程于18周结束,19-20周(2021年1月4日至1月15日)进行考试。
20级本科生课程于20周结束,21周(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进行考试。
考试时段为:
第一场:08:30—10:30
第二场:11:00—13:00
第三场:13:30—15:30
第四场:16:00—18:00
(二)错峰离校安排
根据2020秋季学期错峰离校方案,各年级错峰考试,学生分批次离校,错峰放假,避免聚集(见附件1.2020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和监考安排表)。
(三)补、缓考安排
(1)公共课、专业课补、缓考: 2021年2月20日(周六)及21日(周日)两天完成。
专业课补、缓考须避开公共课补、缓考时间且于2021年2月22日前全部完成。
(2)补考不涉及2019级、2020级本科生,2019、2020级凡未通过课程考试考查的,按规定重修。
(3)公共课补、缓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并在教务处主页发布。
(4)补、缓考结束后,所有成绩录入工作须于5个工作日全部完成。
(5)严格审批缓考申请,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按程序进行审批、公示。
(6)补、缓考的学生需提前返校参加考试(提前通知)。
三、工作部署
(一)总体要求
重视考试组织工作,考前加强考试纪律宣讲宣传,端正考风。布置期末考试及补、缓考工作。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务规定,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二)命题与试卷
严格执行《兰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校教〔2020〕12号)相关要求,把好考试命题关,确保命题质量,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试卷的印刷、装订、封装等工作环节,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保管。
(三)监考安排
重视监考工作,充实监考力量。80人以下的教室应至少安排2名监考,80-120人的应至少安排3名监考,120人以上的应至少安排4名监考。任课教师必须担任课程考试主考,学院专任教师、管理干部及教辅人员承担监考任务。
严禁由学生担任监考。
因各种不可抗力,一旦出现监考人员不能按时到位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协调其他教职工补位,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报备说明。
(四)补、缓考准备
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要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工作。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应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第一时间统计核实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第一时间完成精准沟通与协调,第一时间安排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补、缓考和后续相关工作。
四、相关说明
(一)推进学业评价改革
在确保考试信度和效力的前提下,鼓励任课教师可提出新的考试方案。
(1)课程考核应坚持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总结性考核相结合,相对性评价与绝对性评价相结合。
(2)课程考核一般由过程性考核和总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过程性考核可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单元测试、课外作业、课堂辩论、撰写论文等方式,每学期一般不少于四次。总结性考核一般在学期末以考试、考查的形式进行。总结性考核占总成绩比例一般不超过50%。
(3)条件成熟的课程,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可探索非标准化答案考试、成果考核等多样化的测试形式,改变一张考卷定成绩的学生学业评价模式。
(4)如有要进行免监考的课程,由各开课单位审定后及时报备,并按照《兰州大学免监考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二)合理统筹考试安排
同一班级(或专业)同一天考试科目不超过2门,避免同一天连考以及连续高密度考试。
(三)成绩录入和更正
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工作。
因特殊原因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须提前在OA系统的教学事务模块中申请延长成绩录入,经学院负责人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延长,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成绩未按时录入,不予延长录入时间。
更正录入的成绩须按照成绩更正流程处理,成绩更正次数将纳入学院考核内容。
(四)归档材料
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周五前交回:
(1)已排序学生答题纸
(2)试卷AB卷及答案
(3)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
(4)纸质版成绩表、考生签名表、考场记录表
五、其他安排
(一)考务办公室
期末考试期间,考务办公室分别设在:
榆中校区:天山堂A区6楼教师休息室、二教一楼A区教休室(A110);
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二楼西侧教师休息室。
(二)增发通勤车
考试周内,即第19周(周一至周五)、第20周(周一至周五)、第21周(周一至周五)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发车路线与原班次相同):
1.一分部→榆中校区天山堂:12:00,14:30;
2.榆中校区天山堂→一分部:11:00,13:30,16:00。
(三)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及信箱:
榆中校区:教务处,5292122,yzjxk@lzu.edu.cn。
城关校区东区:教务处,8912031,jxk@lzu.edu.cn。
医学部医学教育教学处,8915205,yxyjwk@lzu.edu.cn。
本科教学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