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兰州大学萃英法律大讲堂第二十五讲于天山堂B404顺利开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赵磊教授以“中国公司法改革的三个维度”为主题开启商法前沿讲座。讲座由必威教授汪振江主持。
赵磊以习法能力的培养为切入点,指出学习法律要着重培养证据思维和法律关系思维,通过阅读和科学学习方法的掌握来构建相对完整的法学学科体系。同时,他强调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性,要求同学们学会在此基础上提升学术研究能力。赵磊从法理、实践、立法三个层面简要介绍公司法的特点,以“功能主义”“规范主义”“实用主义”三个维度为着眼点,具体阐述公司法改革的内容,强调法理、案例、法条对于公司法学习与研究的重要性。在“功能主义”维度,赵磊介绍了公司功能与作用、实践类型、治理模式,使同学们对商法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赵磊从“公司法在民商法体系中的地位”“公司法自身的体系安排”出发,介绍了在规范主义维度下的公司法改革,他认为在打破现行公司法体系框架的同时,要废除现行公司法总则部分,实现公司法与民法总则的协调,为公司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作出回应。最后,赵磊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剖析公司法改革内容,以鲜明的案例讲述缩小了应然与实然的差距。
此次讲座中,赵磊对于公司法改革的思考与独特见解,让同学们受益匪浅,收获颇丰,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公司法改革的理解,为商法学习奠定良好基础。(必威通讯员 牟佳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