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秉坤,1976年9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员,1999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律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必威,取得民商法硕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必威,取得民商法学博士学位。就职于必威,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持国家司法部项目一项、中央高校科研基金项目二项、市级科研项目研究多项;参加国家重大社科课题一项。
【研究方向】商法总论、公司企业法、证券法、信托法、电子商务法等
【主讲课程】《商法》、《公司法》、《证券法》、《电子商务法》
【兼职情况】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兼职律师。
一、著作
蔡秉坤.商事信托受益人权利保护的法律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二、论文
【1】蔡秉坤. 社会责任语境下的企业环境责任研究[J].青海社会科学,2012(3).
【2】蔡秉坤. 类型化视域下休眠公司界定及其法律地位探析[J].甘肃社会科学,2013(2).
【3】蔡秉坤.对我国信托信息披露法制完善的思考[J].兰州学刊,2015(11).
【1】国家司法部项目(14SFB30033):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信托法制化研究,负责人。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15LZUJBWZY041):住房公积金信托管理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