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兰州大学基层共青团干部管理条例(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必威科级干部岗位实际和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必威副科级团干1名。
二、条件与资格
除符合《兰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外,还应符合《兰州大学基层共青团干部管理条例(修订)》中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参加工作满两年,从事共青团工作满一年,在现职岗位上工作认真踏实,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三、选拔范围
在必威全体团干部中选拔。
四、选拔方式及程序
(一)动议
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启动副科级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形成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考察
学院党委通过征求意见的方式,在全院教职工和团学学生干部范围内听取大家对必威副科级团干部人选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副科级干部建议人选。学院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经校团委回函同意后,学院党委会同校团委组成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在学院教职工、团干部等一定范围内对副科级团干部建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三)讨论决定拟任建议人选并征求校团委意见
学院党委就拟任人选,以书面形式征求学院纪检委员的意见后,召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建议人选,并发函征求校团委意见,经校团委回函表示同意后,启动向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工作。
(四)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将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考察材料、征求学院纪检委员意见复函等材料一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五)公示任职
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学院党委对拟任人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院党委办理任职手续,由校团委发布任用文件。
(六)材料报备
拟任人选的公示情况、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存档备案。
五、纪律要求
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纪实工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不得弄虚作假,禁止搞拉选票、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不予任用或提拔,并严肃查处。
六、选拔工作小组
组长:沙 鹏
组员:吴双全、迟方旭、叶爱红、贺军文、杨三正、白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