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促进各党支部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党务工作者积极工作,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
1、按时完成各项学习、工作任务。
2、坚持原则,重视党员的培养、教育和发展。
3、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支部凝聚力强。
4、党支部的党员无违纪记录。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正式党员。
2、政治素质好,道德高尚,理想信念坚定,廉洁自律。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
5、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记录。
6、教职工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带头创先争优,在教学科研等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不断进取,成绩突出。近年来,年度考核为优秀或有突出事迹、获得过有关奖励。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现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2、在必威从事党务工作至少满一年。
3、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4、热爱、熟悉并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
5、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二、方法程序
1、名额分配:优秀党支部由党支部直接申报,表彰名额原则按支部总数的25%确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党员(包括2014年5月20日前加入党组织的预备党员)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支部,推荐2名;党员人数在30人以下的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支部推荐1名。教工党支部不参加优秀党支部的评选。
2、材料填报:申请先进党支部或被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填写《必威先进党支部申请表》、《必威优秀共产党员申请表》和《必威优秀党务工作者申请表》。
3、党委评选:学院党委召开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专题会议,讨论确定要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4、表彰奖励:学院党委将在“七·一”前,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三、时间要求
请各党支部于5月21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报明道楼一楼学工组办公室李老师。
附件 :
必威党委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